甘孜日報 2021年04月16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公告
(第97號)
(2021年4月15日甘孜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得榮縣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普呷辭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guī)定,普呷的代表資格終止。截至目前,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76名。
特此公告。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
2021年4月15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松呷辭職的決定
(第98號)
(2021年4月15日甘孜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松呷提出辭去甘孜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甘孜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接受松呷辭去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宋毅辭職的決定
(第99號)
(2021年4月15日甘孜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宋毅提出辭去甘孜州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甘孜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接受宋毅辭去州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多吉辭職的決定
(第100號)
(2021年4月15日甘孜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多吉提出辭去甘孜州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甘孜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接受多吉辭去州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職名單
(第101號)
(2021年4月15日甘孜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州人民政府州長肖友才的提名,
免去:
陳天康的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職務;
楊慶華的州扶貧開發(fā)局局長職務。
任命:
周世武為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王虎為州扶貧開發(fā)局局長;
黃杰為州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局長;
陳琳娜為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職名單
(第102號)
(2021年4月15日甘孜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州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謝輝的提名,
免去:
嚴渝康的州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任命:
楊忠為州監(jiān)察委會委員。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職名單
(第103號)
(2021年4月15日甘孜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付寶的提名,
免去:
劉國建的州中級人民法院院副院長職務;
桂榮的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任命:
楊小莉為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鐘天蓉為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馬永健為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庭庭長;
徐瓏溧為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盧燕為州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職名單
(第104號)
(2021年4月15日甘孜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廖學東的提名,
批準:
喻孟秋辭去丹巴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擁忠拉姆辭去得榮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免去:
董平的州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楊小莉的州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吳新春的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楊勇康的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仁青拉姆的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牟飛陽的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任命:
喻孟秋為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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