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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龍縣法院盡銳出擊使命必達

甘孜日報    2020年11月19日

   本網訊 面對法律文書無法送達、被告人不積極應訴等問題,怎么辦?新龍法院民事審判庭團隊有法子。

   日前,新龍縣法院民事審判團隊抽派2名法官、1名書記員和1名駕駛員組成專項工作組,驅車前往成都、崇州、遂寧等地開展工作。

   在成都,工作組在根據卷中原告提供的地址,前往目的地找尋被告,發(fā)現(xiàn)屋內無人,仔細觀察電表、水表使用情況后,確定該房屋有人居住,經走訪其鄰居和物管后得知,該房屋確有人居住,但不知道屋主什么時候回來。工作組在小區(qū)內“蹲點”沒能等到被告,而后,工作組通過其他合法渠道了解到被告母親另有住處,趕赴目的地后發(fā)現(xiàn)只有被告母親一人在家,法官積極做被告母親的思想工作,終于在被告母親的幫助下找到被告,向被告送達了傳票,并交代了相關法律權利和義務,要求被告積極應訴。

   在崇州,一開始,被告母親三番五次不配合工作,包庇被告。工作組了解到被告的家庭情況后,與被告母親促膝長談、釋法明理,促使其放下心中的思想包袱,配合送達工作。最后,在當地統(tǒng)計局、派出所、村委會的協(xié)助下成功找到了被告。

   在遂寧,3名被告均有意躲避工作組,不接電話、不回短信、不積極應訴,通過工作小組的不懈努力,已經找到了2名被告。

   下一步,該院將繼續(xù)加大力度,開展好各項工作,切實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劉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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