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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干部“帶病提拔”要“藥到病除”

《甘孜日報》    2016年09月02日

    ■ 宗國
    近期,中央第九輪巡視反饋情況全部公布,發(fā)現(xiàn)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zhì)檢總局等部委,遼寧、安徽、湖南等地方皆存在選人用人不夠規(guī)范,帶病提拔問題比較突出。
    吏治松弛是最大的風險,用人腐敗是最大的隱患。“帶病提拔”雖然為數(shù)不多,危害卻不容小覷。恰逢地方領導班子換屆之期,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正當其時。該意見聚焦選拔任用工作,提出每一條具體舉措,都劍指“帶病提拔”的“病灶”,融指導性和操作性一體,突出務實管用,有助于將干部“帶病提拔”發(fā)生率降到最低,獲得網(wǎng)友贊譽“中央放大招”。
    干部“帶病提拔”成因比較復雜,但與領導和組織把關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有直接關系,與選拔任用責任不明確、不落實、難追究有很大關系。過去,部分“一把手”以個人好惡、利益需要為標準,致使一些德才平平、投機取巧,甚至“重病”在身的人得到提拔重用,利益導向、關系導向取代了干事導向、廉潔導向。如今,意見再強調(diào)正確用人導向,明確了各方責任,確立了簽字制度,將有力扭轉(zhuǎn)“一把手”的觀念,使之不再視組織部門的選人用人規(guī)矩為“出難題”,不再視紀檢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為“不配合”,而是重達一個共識:選準、用好干部是必須履行的責任,選錯、用錯干部要嚴肅追究責任。
    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必須要有“操千曲而后曉聲”的意識,把知人識人的功夫下在平時,加強綜合分析研判。“平時少考、用時急考”,考察干部就難以精準畫像;保持“不提拔不考察、不調(diào)整不談話”的慣例,就難免陷入“一錘定音”的輕率。有人開玩笑說,現(xiàn)在干部考察評價,蓋上名字,看不出是誰的評語。造成這種情況,蓋因距離“宇下”“草野”太遠,沒有多渠道、多層次、多側(cè)面識別干部。選拔任用干部就要按照意見要求“全面體檢”“深度透視”,做到習近平總書記要求的“考察識別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時,并注意重大關頭、關鍵時刻。”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diào),只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黨風建設就沒有什么解決不了的問題??v觀《意見》,防線緊密,環(huán)環(huán)相扣,只要每個環(huán)節(jié),人人盡責,就能做到“藥到病除”。黨委(黨組)書記要當好“第一責任人”,自覺抵制說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風;組織人事部門要當選準用好干部的“好參謀”,深化對干部的日常了解;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當好選人用人“守夜人”,對擬提拔的人選認真甄別、“驗明正身”。歷史告訴我們,凡是好政策,沒出好效果,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責任失守。因此,防止“帶病提拔干部”,必須將責任具體落實到人,并高舉問責這把利劍。
    干部有問題,寧缺也毋濫。諸如蔣潔敏、李春城、白恩培等貪官邊腐邊升,污染了政治生態(tài),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教訓深刻。需要強調(diào)的是,防止“帶病提拔”一定要把握好政策界限。不能因為責任挺在前面、責任追究壓陣,就對敢闖敢干出現(xiàn)過失誤的干部不愿理睬、不敢重用,而要本著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保護作風過硬、敢作敢為、銳意進取的干部,對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擔當、善作為的干部要旗幟鮮明地撐腰鼓勁、大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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