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康巴傳媒網(wǎng) >> 新聞 >> 公示公告 >> 瀏覽文章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關(guān)于對國道318線海竹路中修工程路段實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甘孜日報》    2016年07月25日

    為有序?qū)嵤﹪?18線海竹路中修工程,確保過往車輛通行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等有關(guān)規(guī)定,州人民政府決定對國道318線巴塘海子山德達牧業(yè)新村(K3174+000)至柴火溝(K3192+000)段實施交通管制?,F(xiàn)將相關(guān)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制時間。2016年7月23日至2016年9月15日。
    二、管制車輛類型。各類機動車輛。
    三、管制方式。7月23日至8月15日,實行半幅間歇式放行交通管制。8月16日至9月15日,每日08:00至12:00、13:00至18:00實行全封閉式交通管制,禁止各類機動車輛通行;12:00至13:00僅放行客運班車及小型機動車輛,18:00至次日08:00放行各類機動車輛。
    四、管制點設(shè)置。在施工區(qū)域兩端3公里處分別設(shè)置近端管制點。即:無量河橋(K3171+000)和海子山警務(wù)站(K3195+000)。
    五、相關(guān)要求
    (一)請廣大駕乘人員聽從現(xiàn)場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按照交通標志、標線指示有序通行。
    (二)全州各級各部門公務(wù)車輛及駐州解放軍、武警部隊車輛要帶頭自覺遵守交通管制,起好表率作用。
    (三)對違反本通告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有關(guān)職能部門將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等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追究法律責任。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2日
     

    
  • 上一篇:2016年第1、2季度“甘孜好人”候選人公示
  • 下一篇:選聘法律顧問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