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fā)了《關于規(guī)范國歌奏唱禮儀的實施意見》,并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
關于規(guī)范國歌奏唱禮儀的實施意見
國歌是國家的象征和標志。我國憲法明確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國歌凝結著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爭取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實現國家富強、人民富裕的全部奮斗,是鼓舞人民奮勇前進的強勁旋律,是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鮮活教材。熱愛、尊重國歌,學唱、傳唱國歌,規(guī)范、普及國歌奏唱禮儀,對于激發(fā)人們愛國報國情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重要作用。為更好發(fā)揮國歌在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中的教育引導作用,現就規(guī)范國歌奏唱禮儀提出如下意見。
一、國歌奏唱場合
1.國歌可以在下列場合奏唱。重要的慶典活動或者政治性公眾集會開始時,正式的外交場合或者重大的國際性集會開始時,舉行升旗儀式時,重大運動賽會開始或者我國運動員在國際體育賽事中獲得冠軍時,遇有維護祖國尊嚴的斗爭場合,重大公益性文藝演出活動開始時,其他重要的正式場合。
2.國歌不得在下列場合奏唱。私人婚喪慶悼,舞會、聯(lián)誼會等娛樂活動,商業(yè)活動,非政治性節(jié)慶活動,其他在活動性質或者氣氛上不適宜的場合。
二、國歌奏唱禮儀
1.一般要求。奏唱國歌時,應當著裝得體,精神飽滿,肅立致敬,有儀式感和莊重感;自始至終跟唱,吐字清晰,節(jié)奏適當,不得改變曲調、配樂、歌詞,不得中途停唱或者中途跟唱;不得交語、擊節(jié)、走動或者鼓掌,不得接打電話或者從事其他無關行為。國歌不得與其他歌曲緊接奏唱。
習近平指出,此時此刻,我們要告慰所有在南京大屠殺慘案中不幸罹難的同胞們,告慰所有在日本侵華戰(zhàn)爭中不幸死難的同胞們,告慰所有在近代以來中國抗擊外來侵略中英勇犧牲的同胞們,告慰所有在為爭取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的偉大斗爭中英勇獻身的同胞們:今天的中國,已經成為一個具有保衛(wèi)人民和平生活堅強能力的偉大國家,中華民族任人宰割、飽受欺凌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中國人民正在意氣風發(fā)地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中華民族的發(fā)展前景無比光明。
習近平強調,此時此刻,中國人民也要莊嚴昭告國際社會:今天的中國,是世界和平的堅決倡導者和有力捍衛(wèi)者,中國人民將堅定不移維護人類和平與發(fā)展的崇高事業(yè),愿同各國人民真誠團結起來,為建設一個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世界而攜手努力。
6名社會各界人士代表共同撞響“和平大鐘”。隨著三響深沉悠遠的鐘聲,3000羽和平鴿振翅飛翔,寓意著對30萬死難者的深深追思和圓夢中華的雄心壯志。
公祭儀式后,習近平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和各界代表走進紀念館展廳,參觀《人類的浩劫——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史實展》。習近平等仔細觀看,在南京保衛(wèi)戰(zhàn)、日軍在南京的大屠殺、對日本戰(zhàn)犯審判、南京大屠殺歷史見證、前事不忘后事之師等展區(qū),習近平不時駐足,詳細了解有關情況。
參觀結束時,習近平、張德江在簽字簿上簽名。隨后,習近平等親切會見了參加儀式的南京大屠殺幸存者代表和遇難者遺屬代表。
馬凱、劉奇葆、許其亮、韓啟德一同參加上述活動。
參加過抗日戰(zhàn)爭的老戰(zhàn)士和老同志代表,中央黨政軍群有關部門和江蘇省、南京市、南京軍區(qū)負責同志,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lián)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代表,港澳臺同胞代表,為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勝利作出貢獻的國際友人或其遺屬代表,二戰(zhàn)中國戰(zhàn)區(qū)和遭受過日本法西斯侵略的亞洲國家駐華使節(jié)代表,南京大屠殺幸存者及遇難同胞親屬代表,江蘇省各界群眾代表等參加公祭儀式。來自中國、日本、韓國、美國、俄羅斯等國家和地區(qū)的200余名中外記者在現場進行采訪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