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 2018年04月25日
4月24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成都公積金中心獲悉,為貫徹落實加快建立租購并舉住房制度,加大對無房職工的租房支持力度,成都公積金中心擬定了《成都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業(yè)務管理辦法》,并經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三屆第七次全體委員會審議通過,將于2018年4月30日起施行。
四川新聞網記者了解到,新出臺的《租房提取辦法》從四個方面加大了對公積金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
一是增加了提取次數。對租住商住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提取次數由每年可申請?zhí)崛纱危{整為可每季度提取一次。
二是擴大了代辦范圍。對提取業(yè)務原可由單位代辦調整為可由單位或住房租賃企業(yè)代辦。
三是放寬了提取限額。取消了現行提取金額“不超過職工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金額的50%”的規(guī)定。
四是提高了提取金額。參考近期成都市住房市場平均租金水平,將租住商品住房位于錦江區(qū)、青羊區(qū)、金牛區(qū)、武侯區(qū)、成華區(qū)、成都高新區(qū)的提取限額由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5萬元調整為職工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6萬元,職工及配偶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3.2萬元。
具體詳情,市民可以登陸http://www.cdzfgjj.gov.cn/zwgk/zcfg/dffg/cqywjjd/1701.htm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