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7年04月25日
本網訊(本網記者)日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聯(lián)合追授我州九龍縣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蘇知斌“全國模范檢察官”榮譽稱號,并號召全體檢察人員向蘇知斌同志學習。
蘇知斌同志,四川安岳人,1983年12月參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生前先后在石渠縣水電廠、石渠縣人民檢察院、爐霍縣政府法制辦、爐霍縣人民檢察院、九龍縣人民檢察院工作,歷任檢察科副科長、偵查監(jiān)督科科長、副檢察長、檢察長等職務。蘇知斌同志始終以黨和人民的事業(yè)為重,從一名基層工作者成長為一名黨的優(yōu)秀領導干部。他嚴格執(zhí)法、鞠躬盡瘁,從事檢察工作以來,充分發(fā)揮檢察職能,依法辦理各類刑事犯罪和職務犯罪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000余萬元;參與的400多起案件無一錯案,追訴漏罪漏犯10余件(人),糾正案件定性不準20余件,辦理的案件準確率達100%。他公而忘私、勇于擔當。不顧自己生病,剛做完手術還沒有恢復就堅守工作一線,化解群眾矛盾糾紛,生病后不肯好好休息,甚至沒有去過醫(yī)院復查。他心系群眾、甘為公仆。關心孤兒、結對僧人、精準扶貧對象,全心全意幫助他們解決困難。他為人正派、清正廉潔。在工作和生活中都嚴格要求自己,依法辦事,從不徇私。
無論是在基層一線,還是在領導崗位,蘇知斌同志總是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始終以“組織放心、人民滿意”作為衡量工作的唯一標準,他用忠誠和執(zhí)著向黨和人民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用智慧和汗水踐行了“立檢為公、執(zhí)法為民”的人生誓言。
人社部、最高檢指出,全體檢察人員要以蘇知斌同志為榜樣,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牢記宗旨、忠誠履職、為民司法,切實擔負起黨和人民賦予的神圣職責和光榮使命,不斷開創(chuàng)檢察工作新局面,以優(yōu)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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