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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走婚大峽谷《探秘》到追溯1937

甘孜日報    2016年10月17日

    ■李佐人
    《女兒谷:1937》是一部文化人類學長篇小說,以真實的歷史事件、真實的康巴文化風情場面為背景,借助虛構的故事和人物形象“還原”歷史,詮釋我多年對鮮水河扎壩實地考察的現場感悟及文化人類學的研究成果,為讀者揭示1937年女兒谷扎巴人的生活本相,呈現一幅全景式的歷史畫卷。
    鮮水河扎壩女兒谷(上扎壩屬道孚縣,下扎壩屬雅江縣)——古東女國屬地,如今稱走婚大峽谷,是川西旅游亮點,被世俗的現代人奉為凈土圣地、伊甸園。
    1937年的扎壩,是一片情歌和鮮血浸透的土地。她既是因愛的誘惑可以恣情縱性、袒露人性率真的天堂,又是慘無人道把農奴當做牲畜的野蠻地獄,既虔誠篤信神靈,又瘋狂褻瀆人性。人性與獸性相激蕩,血雨腥風,演繹出一部并不久遠的神秘傳說。
    女兒谷是一條詭異的峽谷:一腳天堂,一腳地獄。無論是元、明、清實行土司制度,用“土官”治“土民”,還是清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開始實施改土歸流,廢除“土官”派任“流官”,還是故事發(fā)生時國民政府推行保甲制度,用科層化行政體制取代頭人統(tǒng)治,都未能摧毀黑暗的地獄;不管是黃教、花教、紅教還是黑教,都沒能解救農奴脫離苦海,但人們仍然把今生的平安和來世的幸福寄予宗教和神靈。直到20年后的1956年,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康巴民主改革才履行了最終摧毀農奴制地獄的歷史使命,為我們這個關于天堂和地獄的故事,為那個時代,劃上一個圓滿的句號。小說試圖探尋與張揚古樸民風的人性光輝,揭露、鞭撻蔑視人性的邪惡與丑陋,呼喚人性復歸,俾能對現代人的心靈進行慰藉和調理。
    近年來,重新認識他者、向異民族和“原始文化”學習的熱潮日漸高漲。小說家站在文化多樣性立場,不再以獵奇心理看待他者。以彼為鏡,反躬自省,反思所謂正統(tǒng)的文明道路,以自我批判的眼光重新審視癡迷于物質享樂主義的現代文明,于是產生了文化人類學小說。小說寫作“自覺地向文化人類學汲取知識養(yǎng)料,并將人類學所關注的非主流的異文化,即形形色色的文化他者,作為創(chuàng)作靈感的新源泉”(葉舒憲語),是對以漢文化為中心的文化視角的一種顛覆。文化人類學小說是“還原性”書寫,是借他鑒我,而不是像歷史小說那樣記錄歷史、展現歷史,或以歷史題材借古喻今、借古諷今。
    受此啟發(fā),我把《女兒谷:1937》定義為文化人類學小說。
    我對扎壩感興趣,本是出于學術志向,打算最終形成一部民族學著作。2005年4月,我著手調查研究扎巴文化,想厘清扎巴族群的文化樣態(tài)、文化傳承與轉型的歷程,捕捉走婚原生形態(tài),考察扎壩今天的母系氏族和父系家庭,他們的“昨天”、“前天”是怎樣一種情景?跟我們主流社會今天的生活有著怎樣的聯系?民主改革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扎巴傳統(tǒng)文化正在迅速改變,許多文化遺存正在消失。到2018年鮮水河下游兩河口電站建成,扎壩峽谷大部村落將被淹沒,峽谷變湖泊,山地之子的扎巴人將變成水鄉(xiāng)之民。母系制走婚賴以生存的生態(tài)環(huán)境(自然環(huán)境和人文環(huán)境)消失,必然引起生活方式的改變,走婚文化將可能湮滅。一種緊迫感催促我加緊進行田野調查,2006年底擬出撰寫專著《扎壩走婚大峽谷探秘》及進一步調研的詳細提綱,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第一手材料和影像資料,并廣泛搜集所有與康巴和扎壩相關的文字資料。還曾幾次赴瀘沽湖落水村(云南寧蒗縣)、瀘沽湖鎮(zhèn)博樹村(四川鹽源縣)、屋腳鄉(xiāng)利家嘴村(四川木里縣)等地,對同樣有著走婚習俗的摩梭人進行比較考察。2009年3月,一位朋友聽說我在研究走婚大峽谷,約我寫電視劇本。多年從事文化社會學研究,要將理論思考切換為形象思維,是巨大的跨越和挑戰(zhàn)。猶豫再三,擋不住潛伏于心底的文學夢的誘惑,放下學術寫作,動筆創(chuàng)作電視劇。
    春去秋來,醞釀發(fā)酵。我以趙留芳1937年~1938年在扎壩賑災、推行保甲制的經歷為依托,以他發(fā)表的《查壩調查記》為依托,調動我親臨“現場”的積累,那些采拮到的繁瑣細事,那些枯燥的數字和素材,漸漸復原成“昨天”的真情實景,那些離我們并不久遠的人物一個個鮮活起來……于是,二十二集電視劇《走婚大峽谷:1937》的故事梗概便躍然而出。
    2010年8月,得知拍攝資金出了問題,我便決定改寫成小說。小說體裁更為自由,便于盤活我對扎巴文化的人類學思考,可以把學術上有關走婚的非主流看法或具有另類色彩的見解融和進去,呈現對人性本質的一種理解,興許能對根深蒂固的“正統(tǒng)”文化觀有所矯正。于是,劇本故事“搖身一變”,成了小說。
    有了文化人類學的理念和思考,這本描寫扎巴藏族走婚的小說,可能會與單純追求地方民俗展示和風土尋根作品有所不同。對我來講,蹚進70多年前的鮮水河,追尋峽谷往事,是對人類深層隱秘的一次探究,對人的文化基因的一種解讀,而且也是出于對多樣性文化建構的思考,為長久以來被視為另類和異端的走婚文化正名。同時,有了文化人類學小說的文本體式意識,便不局限于講述故事,而是有意識地去進行文學形式的探索與實驗。
    《女兒谷:1937》與我國第一部以走婚為題材的文化人類學長篇小說《走婚》(趙宇共著,作家出版社2001年版)不同。趙宇共以考古遺存、古史傳說為依據,憑借文學想象將其生活化、故事化,從而繪就的一幅遠古祖先們的歷史畫卷;而我,則是從至今仍在走婚的鮮水河峽谷扎巴人和瀘沽湖、利家嘴摩梭人的現實生活中提取素材,結合歷史資料、民俗史料進行創(chuàng)作,還原1937年扎壩的歷史,重現其生活場景和社會現實。
    小說本是虛構,但《女兒谷:1937》追求記實性。作為背景的事件,如清末川滇邊務大臣趙爾豐實施改土歸流,民國年間廢黜土司頭人、紅軍長征過道孚、諾那事變、特派人員在扎壩救災推行保甲制等,都是歷史事實;而小說的人物、故事、情節(jié),雖多為虛擬,卻以藝術的真反映社會之實。作品展現的扎壩大峽谷的風土人情,扎巴人的走婚、偷婚、母系大家庭、頭人之間的恩怨情仇等等世俗生活,都是歷史景象的再現。李劼人大河小說風俗畫式的描繪,為我提供了可資借鑒的范本。
    《女兒谷:1937》依傍史實,演繹故事,借助人類學臨場對歷史縱向的嚴謹考察和文學神游冥想的翅膀飛翔,尋求故事虛構性與社會人文環(huán)境記實性的統(tǒng)一。歷史學家桑兵提出史學研究也應“回到歷史現場”,他的闡釋十分精辟:“所謂回到歷史現場,不僅要回到一定的空間位置,回到事情發(fā)生的那個時代或那段時間,而且要設法回到當時當地,回到事情正在發(fā)生的過程之中……以達到親臨現場,身歷其境的效果?;氐綒v史現場,就是要和歷史人物一起經歷其事,而且不是作為旁觀者,也不僅僅是參與者之一,而是和所有親歷者一起經歷他們各自所經歷的全部過程。人類學的實地調查,嚴格地說并不是外來者的調查,而是通過參與實地生活,成為文化內的一分子,用由此獲得的體驗和感悟來理解當地人的思維和行為,而不是借助于外來者的獵奇記錄品頭品足。猶如上演一出戲劇,研究者如場記,知道每一位角色做什么和為什么會這樣做。他只是客觀地展示實情,而不必導演劇情。”把這段話用來解說文化人類學小說創(chuàng)作,也非常的當。寫作《女兒谷:1937》,必須實地考察,必須“回到歷史現場”。只有親臨現場,以人類學的眼光,探究歷史事件、人物言行等背后存在的復雜社會關系和具體相關聯系,和所有人物一起經歷他們所經歷的一切,了解他們的日常生活狀態(tài)、所思所想,熟悉他們的言語習慣和行為方式,從而把握錯綜復雜的歷史事實,描繪出接近歷史真相的圖畫。
    歷史真相,就隱藏在所有相互糾葛、相互矛盾的人際關系中。
    鮮水河由北而南,連接道孚城和上下扎壩,在兩河口注入雅礱江后,再往南流經雅江縣城。女兒谷指鮮水河下游長約百余里、保持著母系社會和走婚習俗的狹長河谷地帶。扎壩原是康定明正土司的屬地,故事發(fā)生時歸道孚縣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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